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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DR球管采购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表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202309-KFQRMYY-H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DR球管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响应文件份数和封装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响应文件正本1份(签名盖章后的正本扫描而成的PDF版电子标书光盘/U盘1份),副本3份。
修改为:

响应文件正本1份(签名盖章后的正本扫描而成的PDF版电子标书光盘/U盘1份),副本5份。

2.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中“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原内容: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由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签名盖章后的正本扫描而成的电子报价文件一份(U 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修改为: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由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一份,副本份和签名盖章后的正本扫描而成的电子报价文件一份(U 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3、资格性文件3.1 报价函”中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的采购邀请,我方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标书光盘/U盘1份),副本3份。

修改为: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的采购邀请,我方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标书光盘/U盘1份),副本5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02

三、其他补充事项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

  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123号

联系方式:0760-28152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二期2座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采购单位)、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话:0760-28152070、0760-88889687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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