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民众医院住院楼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磋商文件、延期报名时间和勘查时间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中“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修改为:
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中“八、现场勘查”:
1)勘查集中时间:2026年7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1)勘查集中时间:2026年7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中“一、项目基本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报价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3)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报价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6)(1)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资质满足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此次招标要求,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供货商的,资质满足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此次招标要求,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招标咨询方完成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磋商文件。
现修改为: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报价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3)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协同方双方均需提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所对应的资质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报价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在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出具该承诺)
7)电梯资质:
(1)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资质满足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此次招标要求,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供货商的,资质满足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此次招标要求,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施工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不能同时具备电梯和施工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所对应的资质证明)
3.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招标咨询方完成参与投标并成功领购磋商文件。
(五)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一、项目基本情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方),如联合体投标,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及所对应的资质证明。
(六)原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3.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项目没有以联合体的身份进行投标,没有为本项目提供备选方案,只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本次投标;
现修改为:
7.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项目没有为本项目提供备选方案,只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本次投标;
(七)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增加“3.7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磋商公告、原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公告、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民众医院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街道新马路1号
联系方式:0760-8557368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刘小姐
电 话:0760-85573682、0760-88889687
中山市民众医院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