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1、用途:为满足师生就餐需要;
2、简要技术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包组1 | 粮类(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药材、副食品、调味品、湿米粉类、成品包点等预包装食品 |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2年。中标人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提前终止合同。 | 1 | 1650000.00 |
包组2 | 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 | 1 | 1700000.00 |
包组3 | 禽肉、冻品、水产品等其他肉类 | 1 | 1000000.00 |
包组4 | 蔬菜类、咸杂、蛋类、豆制品类 | 1 | 1350000.00 |
合计: | 5700000.00 |
注:本次招标将各食材分为4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人。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兼中,一家供应商最多只可中1个包组;一家供应商中了1个包组后,该供应商其余投标包组仍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顺序进行评审,包组号评标顺序: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
采购人采购的食材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对个别指定的食材进行相关的预加工服务,如肉类、水产品类:切割、分拣、去皮,去骨、去鳞、去鱼鳃等;蔬菜:去头、去皮、切片、切丁等。
各包组采购1家供应商,采购人建立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制度给予罚款、暂停供货资格、退出等处置。暂停供货期间,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供应商承担供货任务。如某包组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规定被取消供货资格的,由采购人组织补充招采1家供应商,自取消供货资格起2个月内完成招采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2年。中标人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法规规定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法规规定网址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行贿企业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8承诺函”。中标后,由采购人委托纪检部门核查,核查结果为被列入行贿企业名单,采购人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投标人如为食品生产厂家,须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载明的经营范围应与经营品种相符。
(6)投标人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4、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完成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领购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2栋513房。
3.方式:现场购买、邮件购买(邮箱:zlzb@zhilin-gd.com),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便获取开票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附件《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公章),邮件购买请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4.售价(元):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评标会议2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冯如广场侧))(本项目采用现场纸质开标,供应商需到开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组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上标注所参与项目的简要用途(如下图所示):
收取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
收款人: |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110901011501792984 |
备注用途: | 恩平海外联谊学校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包组()采购文件费 |
金额: | 500元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2栋513房。
咨询电话:0760-88889687;邮箱地址:zlzb@zhilin-gd.com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评标会议2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冯如广场侧))现场完成纸质签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平海外联谊学校
地 址:恩平市恩城街道福安西路大岭山脚
联系方式:1592030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2栋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镇蓝(采购单位)、许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5920305107、0760-88889687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投标企业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恩平海外联谊学校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代理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