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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第四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表时间:2025-07-23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202505-NQDSYEY-F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第四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评审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现做以下更正:

更正位置

原文

更正后

四部分 商务技术评分表/食材存储场所及履约能力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存储场所及履约能力进行评审:

1.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合作的冷库,得2分。

需提供与供货方合作协议证明文件及供货方营业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油、粉、鱼类、畜禽类、蔬菜类、鸡蛋、水果类等)有固定合法的供货协议厂家的,每提供一类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和现场图片;如为租赁(或合作)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和现场图片;

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应材料复印件,不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存储场所及履约能力进行评审:

1.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合作的冷库,得2分。

注: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和现场图片;如为租赁(或合作)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和现场图片;

(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应材料复印件,不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油、粉、鱼类、畜禽类、蔬菜类、鸡蛋、水果类等)有固定合法的供货协议厂家的,每提供一类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需提供与供货方合作协议证明文件及供货方营业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南区第四幼儿园

  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金城街1号

联系方式:0760-8991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2栋513房

联系方式:0760-8888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话:0760-88889687

 

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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